******学院的委托,就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实验室房屋改造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实验室房屋改造施工)
1.2项目编号:XFHN-GC-******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采购共1包;该工程为中原学者工作站一期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实验室房屋改造施工),建设地点为洛阳市伊滨区,该工程包括各实验室房屋装饰、水电改造与安装等。
2.2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自进场之日起45日历天内
2.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5年8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25年8月25日;
4.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龙泉大厦综合办公楼1幢21楼西户;
4.3磋商小组名单:吕桂峰、张粉桃、魏冬峰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42000.00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西、湖心五路南2号楼13层1317
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
联系人:郁女士
联系方式:******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龙泉大厦综合办公楼1幢21楼西户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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