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新建工程交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有限公司 就其 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新建工程交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 进行招标活动,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标杆、标志、监控、信号灯、交换机等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控制价清单及图纸(如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新建工程交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
1.2招标控制价:¥900810.65元。
1.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4质量要求:按图纸要求及行业规范,完成设备调试并接入交警平台。
1.5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6缺陷责任期:2年。
1.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接入交警平台后付至双方确认结算价的8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结算价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并移交交警部门后付清(无息)。
1.8其他要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建设标准的要求;(2)主要设备:摄像机、交换机、信号机等需提供生产厂商加盖公章的质保函;(3)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至交警部门完成设备报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采需求。
2.2投标人需配备供货负责人。
2.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50万元及以上交安设施材料供货业绩(附合同及发票)。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止;
3.2 招标文件唯一获取方式:******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CA锁,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新建工程交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电子档在发布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即可。(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集团阳光采购平台******/fore/home/#/→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4.2递交地点为******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
联系人:唐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523-******
邮箱:******
投标确认函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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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新建工程交安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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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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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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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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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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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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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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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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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