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电梯工程专业暂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312-410173-04-01-65837************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西侧院区)施工总承包电梯工程专业暂估项目;
2.2 项目编号:HKG-JS-******8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蓝莲中路以北、鹤园东街以西、彩鹤街以东;
2.4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西侧院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34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1363㎡,地下建筑面积约172094㎡。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临床研究病房、值班宿舍、质子中心、辅助设备用房、车库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垂直电梯,二标段为自动扶梯。
2.5 招标范围: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值班楼、质子中心、车库的垂直电梯共87部,自动扶梯共22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供应(设计、制造、运输),电梯安装(主体、控制系统安装、调试),五方对讲(设备、安装,******消防控制室的线路),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等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参数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交付产品应为全新合格设备,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项目所在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登记证);
2.7 交货及安装期:设备交货期100日历天;设备安装期 70 日历天;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9 质保期:本项目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按每台电梯)起算2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质保、免费维保、免费安全性能检测和全面合规性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消防员电梯)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换发或新取得证,应具备中华人民******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3.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3.2.1项资质要求(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并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各标段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每个标段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本项目如是代理商负责安装,必须提供代理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换发或新取得证,应******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如果本项目如是制造厂商负责安装,须提供制造厂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换发或新取得证,应具备中华人民******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并提供电梯制造商安装承诺函。
注: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制造商或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与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以上查询主体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部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座2408室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
邮 箱:******
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