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三路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对纬三路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10时******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GC-2025-002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5 | ************4M | ************3E | |
评标总得分 | 85.26 | 79.94 | 72.69 | |
投标报价(元) | ******.97 | ******.55 | ******.01 | |
项目经理 | 李文勇 | 唐石山 | 王俊杰 | |
质量目标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控制价 | ******.91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李文勇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高级工程师 | B******081 |
2 | ******有限公司 | 唐石山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正高级工程师 | A************ |
3 | ******有限公司 | 王俊杰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高级工程师 | B************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 态修复示范工程(赛罕区治理区)(三标段) | ******资源局赛罕分局 | 2023年10月13日 | 911.72万元 |
******资源局伊川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资源局
| 2023年7月18日 | 2146.23万元 | ||
嵩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资源局
| 2023年6月8日 | 3604.64万元 | ||
通城县北港镇枫树村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0月9日 | 525.96万元 | ||
义马独立工矿区北露天矿坑地表环境治理项目III-1区、III-2区、II-3区 | 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9月10日 | 681.23万元 | ||
******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II区 | 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0月16日 | 476.44万元 | ||
2 | ******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13日 | ******.00元 |
******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西部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4月18日 | ******.12元 | ||
淮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I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1月24日 | ******.69元 | ||
3 | ******有限公司 | 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5号段东侧废弃宕口高架头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10日 | 825.21万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有限公司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项认证 | 2024年03月27日 |
2 | ******有限公司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项认证 | 2023年11月16日 |
3 | 河南中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项认证 | 2024年02月22日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2 | ******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3 | ******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4 | ******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5 | ******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济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35.12 | 32.64 | 17.50 | 85.26 |
2 | ******有限公司 | 35.04 | 29.40 | 15.50 | 79.94 |
3 | ******有限公司 | 34.99 | 27.70 | 10.00 | 72.69 |
4 | ******有限公司 | 35.18 | 25.40 | 12.00 | 72.58 |
5 | ******有限公司 | 34.96 | 23.16 | 12.00 | 70.12 |
六、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0日 |
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资源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
联系人:丁喜堂
联系电话:******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联系人:朱存华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1层1103室
联系人:张云松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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